相关文章  
  • 深圳市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
  • 关于印发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收缴专利费用工作规程的补充规定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设计人员和集成电路设计人员的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缓缴、免征手续问题的通知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印花税代扣专用章问题的批复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发布《初审及流程管理部紧急通知》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的命令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命令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命令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下列部门规章》的命令
  •   推荐  
      科普之友首页   专利     科普      动物      植物    天文   考古   前沿科技
     您现在的位置在:  首页>>专利 >>专利法规

    转发市科委关于广州市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

    转发市科委关于广州市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

    发文日期:1996-03-25 实施日期:1996-03-25 发文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科委《关于广州市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有关问题的请示》,现转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广州市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有关问题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粤府办〔1995〕8
    2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强化市知识产权协调指导小组的职能
      (一)为加强我市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市政府成立市知识产权协调指
    导小组,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协调全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小组
    由刘锦湘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科委、经委、外经贸委、市政府法制局、新闻出
    版局、广播电视局、公安局、司法局、工商局、文化局、广州海关、专利局、社管办、
    打假办、计算机办等组成。协调指导小组

    < 1 >   < 2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  科普之友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