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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号:
G02B6/16;G02B6/18;H04B10/12
颁 证 日:
优 先 权:
2001.10.26 JP 329740/2001;2001.12.26 JP 392982/2001
申请(专利权)人:
株式会社藤仓
地 址:
日本东京都
发 明 (设计)人:
爱川和彦;清水正砂;铃木孝昭;铃木龙次
国 际 申 请:
国 际 公 布:
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 代理 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程天正;张志醒
摘要
一种色散补偿光纤,它具有一个有大绝对值的负色散斜率而同时保持该色散的绝对值,且甚至是对于为色散补偿而要求大RDS的非零色散位移光纤,它也具有足够的色散斜率补偿特性。在这种色散补偿光纤中,环形芯区域(3)的半径被设定在6.7μm到10.7μm的范围内,压芯区域(2)相对中央芯区域(1)的半径比率被设定在2.0到3.0的范围内,且环形芯区域(3)相对压芯区域(2)的半径比率被设定在1.3到2.0的范围内,中央芯区域(1)相对包层(4)的相对折射率差别被设定在+1.00%到+1.80%的范围内,压芯区域(2)相对包层(4)的相对折射率差别被设定在-1.20%到-1.50%的范围内,且环形芯区域(3)相对包层(4)的相对折射率差别被设定在+0.20%到+0.50%的范围内。
主权项
权利要求书
1.一种色散补偿光纤,包含:
包层(4);
中央芯区域(1),具有比所述包层(4)更高的折射率;
压芯区域(2),位于所述中央芯区域(1)周围,且具有比所述包
层(4)更低的折射率;以及
环形芯区域(3),位于所述压芯区域(2)周围且在所述包层(4)
的内部,且具有比所述包层(4)更高的折射率,
其中所述环形芯区域(3)的半径被设定在6.5μm到9.5μm的范
围内,所述压芯区域(2)相对于所述中央芯区域(1)的半径比率被设
定在2.0到4.0的范围内,且所述环形芯区域(3)相对于所述压芯区
域(2)的半径比率被设定在1.1到2.0的范围内,
其中所述中央芯区域(1)相对于所述包层(4)的相对折射率差别
被设定在+1.00%到+1.90%的范围内,所述压芯区域(2)相对于所述包
层(4)的相对折射率差别被设定在-0.60%到-1.00%的范围内,且所述
环形芯区域(3)相对于所述包层(4)的相对折射率差别被设定在+0.20%
到+1.00%的范围内,以及
其中在从1.53μm到1.63μm范围内选择的至少一个波长上,所述
色散补偿光纤的色散在-50 /nm/km到-1 50 /nm/km的范围内,色散斜
率在-0.25 /nm2/km到-3.0 /nm2/km的范围内,色散斜率相对于色散
的比率在0.0 05nm-1到0.020nm-1的范围内,并且所述色散补偿光纤具有
基本上容许单模传输的截止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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