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人数字助理系统,包括:数据记录装置;移动台(1;31),移动台包括通过无线电链路将数据传送到数据记录装置,以生成记录数据的装置(8;39);用于为记录数据分配标识标记的装置(1);以及和数据记录装置相关的装置,用于从外部数据源获取和所记录数据相关的信息(10-14)。
主权项
权利要求书
1.一种个人数字助理系统,包括:
数据记录装置(8);
移动台(1),移动台包括通过无线电链路将数据传送到数据记
录装置以生成记录数据的装置(8);
用于为记录数据分配标识标记的装置(1);以及和数据记录装
置相关的装置,用于从外部数据源(10-14)获取和所记录数据相关的
信息。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 科普之友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