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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搭伴<%=id%>


      到美国来“闯天下”的华裔新移民,如果是已婚的,绝大多数要经历长时间“牛郎织女”的痛苦。这是一场严峻的考验。经受住考验的,婚姻会更巩固,家庭会更美满;经不住考验的,婚姻破裂,家庭解体。
      分居两地的这段时间里,居住在美国的这一方,如何解决情感和性的需求呢?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对爱情和家庭忠贞,洁身自好,守身如玉,或者千方百计把家属接来,实现家庭团聚;或者挣够钱,衣锦还乡。这需要时间、耐心和艰苦努力,这也是最正常、最健康的类型。
      第二种,对爱情和家庭基本忠贞,能顾家养家,但有时也会找找“三陪女”,逢场作戏来个“一夜情”,瞒住家人交个“女朋友”,等等。只要不破坏夫妻感情,不影响家庭命运,对于分居两地期间的“拈花惹草、风流韵事”,通常也不太计较。可以说,这是“过得去”的类型。
      第三种,经不住长期分居两地的考验,单方或双方移情别恋,另结新欢,导致“吹灯拔蜡”,家庭体解。
      上个世纪晚期以来,美国传统家庭解体的趋势日益明显,婚前性行为、婚外情、非婚同居、单亲家庭、单身贵族等大量增多。人们的婚姻和家庭观念“松动”、“灵活”、“淡薄”。再加上,“9·11”事件后美国签发签证越发严格,移民美国更加困难,使得夫妻分居两地的情况日趋严重。于是,华裔新移民中出现了一种新的非婚同居形式——“短期搭伴”。
      “短期搭伴”这个名称是笔者起的,特点有三:一,男女双方都知道一方或双方已婚,有配偶甚至有孩子,是公开说明白的,没有秘密;二,双方同居,出于两情相悦,心甘情愿,互相帮助,是自由自愿结合,但不是正式夫妻,不履行结婚手续(包括法律手续和民俗婚礼);三,双方约定,互不伤害对方家庭,一旦对方家属来美,即结束“搭伴同居”关系,好离好散。
      原来媒体报道时,称这种方式为“假夫妻”,笔者以为不妥。首先,“假夫妻”已有特定含义,是指为了骗取“绿卡”而冒充“夫妻”;其次,短期搭伴者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不追求夫妻名义和身份。
      笔者也曾考虑过,是否可称为“临时搭伴”。经推敲,以为不准确,因为这种搭伴,不是“一夜情”,也不是“露水夫妻”,而是具有一定思想感情基础和共同生活的需要,相当理智和稳定。
      短期搭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一是好合好散型。
      来自国内的某画家,以特殊人才为由,申请到绿卡,定居洛杉矶。他为太太申请签证,表格递上去,石沉大海,没了下文。他在教画期间,结识了一位姓郑的女子。她也是艺术家,丈夫在国内,也是申请绿卡很长时间没有下文。两个人同病相怜,又有共同爱好,很说得来,日久生情,便同居了。一年后,郑女的丈夫和女儿领到了签证,来洛杉矶全家团聚。某画家和郑女按照原来约定,好离好散,不再来往。郑女一家团聚后,生活得很美满。
      二是因故中断型。
      吴先生来自浙江,在洛杉矶的一家华资电子工厂做技术工作,工厂为他办成了H1签证。他工作和生活稳定后,为妻子和儿子申请签证,两年过去,毫无进展。他单身一人,租住的是一个单元中的一间房子。同一单元,搬进来一位单身的黄女士。黄女士是做服装生意的,丈夫和女儿留守北京,她一个人来打前站。忙碌了一年,黄女士还是打不开局面,生意毫无头绪。吴先生作为邻居互助,帮她分析美国市场情况,为她出谋划策,使她的服装生意有了一点儿头绪。两个人也发生了感情,从邻居变成了同居。
      又过了半年,黄女士的丈夫从北京发来急电,认为与其在美国苦苦打拼,不如回国发展,催她赶快回去。黄女士权衡再三,认为丈夫说的对,便依依不舍地告别吴先生,并把她在美国买的家具和家用电器等都赠送给了吴先生。
      三是负责到底型。
      施先生是上海人,单身到美国来做铁门生意,为妻子和孩子申请签证,长期毫无进展。一个偶然机会,认识了台湾来的洪小姐。洪小姐知道他有家室,但是倾慕他精明能干。两人情投意合,同居起来。施先生“主外”,洪小姐“主内”,互相帮助,配合默契,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偶一不慎,避孕失败,洪小姐怀上了身孕。
      “祸不单行”,施先生的铁门生意遭人暗算,亏了一大笔资金,无法维持下去,只好关门,回上海去。施洪二人的同居关系随之结束。
      但是,施先生有情有义,仍按月给洪小姐寄生活费;洪小姐则决心把孩子生下来,独自将之抚养长大。施太太事后知道了这件事,也没有大吵大闹,原谅了他们。大洋两岸“两个家”,相安无事。
      四是长期悬挂型。
      W以特殊人才为由申请绿卡,经过10年才批下来,定居纽约。再为妻子和女儿申请来美签证,又等待了几年。在这十几年的漫长岁月里,他结识了一个女朋友,从一般来往,到亲密接触,再到非婚同居,也有10年了。他和女朋友同住的时间比妻子还长。女朋友知道他有妻子女儿,但是并不要求他与妻子离婚,也不要求与他结婚。她认为结婚不结婚只是形式,只要两个人感情好就行了。W开始为妻女办签证还是积极的,后来与女朋友感情日深,对接妻女来美也不积极了,实际上是脚踩两只船,两头都难舍,只好拖延。问他将来怎么办,他只是叹气,说:“走着瞧吧!”
      此外,也有的短期搭伴,是既欺骗新欢谎称“未婚”,又欺骗元配隐瞒移情别恋;与新欢先同居后结婚,再将元配妻子和孩子遗弃掉。笔者未将之列为第五种类型,因为这是一种蓄意欺骗的行为,与短期搭伴的特征不符合。
      短期搭伴这种同居形式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原因和背景。除了前面谈过的,美国的传统家庭趋向解体,人们对婚姻和家庭的观念日益松动和淡薄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的移民政策不近人情,造成夫妻长期分居两地,家庭长期不能团聚。这个问题在华裔移民中尤显严重,因为美国在批准签证中存在种族歧视和*歧视。欧裔申请签证比有色人种容易;美国的盟国移民申请签证比“*国家”移民容易得多。
      夫妻长期分居两地是一种非人性化的事情。适龄男女都有性生活的需要,是家人都有亲情,这些来自人性,理应同情,应千方百计设法满足。而且,新移民独自来到异国他邦, “里里外外一把手”,确实十分困难,特别是女性,尤为艰难,需要有异性在经济上、生活上扶持与帮助。分居时间越是拖得长,*“饥渴”、感情寂寥、经济上生活上互助的需求也越迫切。可以说,这是一种无形的“惩罚”和“虐待”。美国号称是世界上最重视人权的国家,但是在解决新移民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的问题上却冷漠无情。实行“排华法案”时期,根本不许华人带家属,此是往事,就不必说了。现在已经是21世纪,中美关系已经大大改善,但是华人新移民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的情况依然十分严重。这确实是一个应当重视并需着手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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