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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上尉蒙冤昭雪的启示<%=id%>



      耸人听闻的间谍案
      
      2003年9月,美军关塔那摩基地爆出耸人听闻的消息:华裔随军伊斯兰教士余百康上尉,涉嫌与国际恐怖主义分子勾结、通敌、卖国、从事间谍活动等五项“罪名”被捕,如果罪名全部成立,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因为是“重犯”,在监狱里每天被带上脚镣*,单独关押,长达76天之久。
      那时,“9·11”事件的阴影还笼罩在许多美国人的心上,一提及与国际恐怖组织勾结,人人侧目和痛恨。消息传来,在华人社会引起很大震动。人们一方面担忧,此事会不会影响其他族裔对华裔的看法和印象;另一方面也对此心存疑问:美国华裔同美国政府,在反对国际恐怖主义上,立场和态度是一致的,怎么可能会有华裔同国际恐怖组织秘密勾结从事反美活动呢?此事发生在余百康身上,更加不可信。
      余家是早期移民,已在美国定居几代。其父名叫余年祝,美国出生,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参军,是美国老兵。余百康毕业于著名的西点军校,是该校栽培出来的高级人才。他有两个弟弟,也都在美*务,大弟是军医,小弟也毕业于西点军校,正在喀布尔前线。这样一个全家服务于美国的家庭,怎么可能出来一个“叛徒”?!
      
      检方理亏,节节退却
      
      检方(军方)起诉余百康后,却拿不出证据。拖了三个多月,宣布将于2003年12月2日进行初步听证,与国际恐怖组织勾结、通敌、卖国、从事间谍活动等严重罪名都不提了,改为“错误经手机密”,属于泄密罪。但是,这个“罪名”也很难成立,因为指控余经手的所谓“机密”,只是余被捕时,从他身上搜出来的一份战俘名单。余作为战俘营随军教士带有这样的名单,并没有什么不正常。
      2003年12月25日,佐治亚州军事法庭不得不宣布将余百康的“罪名”再次降格为“在政府的电脑储存*图片”和“通奸”。并通知,开庭时间推迟到2004年2月4日。可是,到2004年2月3日又宣布开庭时间还需推迟。在等待期间,检方(军方)与余百康的律师进行了协商,达成了庭外和解(注:“庭外和解”是美国常有的事情。由控辩双方经过谈判,交换条件,达成和解协议,撤销诉讼)。和解协议是:军方撤销有关“机密资讯”问题的指控,余百康接受因“通奸”和“在电脑储存*图片”问题的行政处分,并将正常退役。
      
      获得昭雪,光荣获奖
      
      2004年3月19日,美国军方正式宣布:撤销对余百康的全部刑事指控;余如果接受轻微的军纪处分,可以继续保留军籍。3月22日,军方裁决余百康“通奸”和“在政府电脑中储存*图片”罪名成立,并发出一个书面惩戒。余百康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叛国”罪犯,到什么刑事罪都没有,简直是天壤之别。给他一个轻微的军纪处分,留一个“小尾巴”,心明眼亮的人都知道,无非是军方想给自己留一点儿“面子”。
      事情并没有完结。这件冤案太荒唐了,对华裔“欺人太甚”,引起了公愤。2004年3月24日,纽约市15位市议员、余百康家人和十多个亚裔社团在市政厅外举行记者招待会,要求联邦政府和军方向余百康正式道歉。多位议员指出:余百康是“9·11”事件后反恐扩大化以及反移民、反伊斯兰教信仰的受害者。议员寇沛尔尖锐地指出:“如果观看*图片也有罪,那么全美国关在监狱里的人,会比监狱外面的人还多。”会后,华裔议员刘醇逸向市议会递交提案,促请联邦政府立刻动手调查“余百康案”,纠正不合理的处理。
      与此同时,中华公所、亚洲人平等会、美华协会、福建同乡会、北京联谊会、美国退伍军人协会华系支会等和多个伊斯兰教组织,也都进行声援,要求联邦政府和军方向余百康道歉。在正义和公愤的强大压力下,军方不得不低头。2004年4月14日,美国陆军南方军区司令希尔将军撤销了他的前任发出的“书面惩戒”,宣布余百康的“污点”全部洗清。
      2004年9月13日,陆军批准了余百康的辞职申请,宣布余将于2005年1月光荣退役。
      2004年11月,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穆斯林组织向余百康颁发“勇敢和激励奖”,参加集会的各族裔人士全体起立鼓掌,表示鼓励和支持。2005年2月,纽约市立大学法学院邀请亚裔人士举行春节联欢会,会上向余百康颁发了“勇气奖”,奖励他勇于为人权不屈不挠地顽强斗争。
      
      几点有益的启示
      
      一。美国的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依然相当严重。
      笔者在过去的文章里曾经谈过,美国不仅存在种族和宗教歧视问题,而且根深蒂固。过去最受歧视的是黑人(非裔)和无神论者。“9·11”事件以后,情况有所变化,最受歧视的变成阿拉伯裔和伊斯兰教教徒。余上尉虽非阿拉伯裔和非裔,却是有色人种,更“要命”的是他信奉伊斯兰教,是伊斯兰教传教士。《纽约时报》2004年12月18日报道,关塔那摩美军基地的一些基督教官兵和伊斯兰教官兵彼此早就看不对眼儿了,两种宗教的译员们竞争和对立的情况尤其严重。这些私人冲突更加助长了含沙射影的诬陷和捕风捉影的“调查”,所以,几乎每一个在那里工作的伊斯兰教教士都无法“全身而退”。余上尉并不是孤立的冤案,就在同一年里,关塔那摩基地另一个伊斯兰教军人哈拉比也被扣上“资敌”的莫须有罪名,蒙冤入狱。
      余百康到达关塔那摩不久,就有一些官兵感到“不舒服”。一位情报官员“上告”,认为伊斯兰教官兵和教士“对伊斯兰教信仰热衷,与战俘一样”(在关塔那摩基地关押的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俘都是伊斯兰教教徒),并且抱怨,不应允许余百康出席情报简报会。其后,余上尉就被禁止参加了。
      关塔那摩基地调查人员当初向检察官指控余百康的“罪嫌”,与指控余百康前任的非常相似:
      花太多时间与战俘们在一起;谈话时经常做笔记;太同情战俘们的遭遇;和余百康同一个小型伊斯兰教祈祷团的成员,质疑战俘所受的待遇和反恐的政策。起“临门一脚”作用的指控是,陆军反情报官波雷特宣称,余百康的车子曾经两度出现在西雅图一个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分子的门前,而恐怖分子头目拉曼也曾经拜访过西雅图的这个人。至于西雅图的这个人究竟有过什么作为,余百康是否真与此人见过面,都还不得而知,便认定余百康涉嫌领导一个阴谋从事颠覆行为的伊斯兰教官兵集团。于是,余上尉就祸从天降了。
      许多评论指出,这类无端怀疑、捕风捉影的指控,不可能指向白人和基督徒,只可能落在有色人种和非基督徒身上。美国国务院每年都发布所谓国别人权报告,对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挑剔指责,但是对李文和、余百康这样的典型事件以及美军在伊拉克和关塔那摩的虐俘事件,却避口不谈。
      
      二、要坚定信心,勇于斗争。
      余百康的冤情能够全部得到昭雪,首先应归功于他自己。他从被捕之日起,就一直坚持自己无罪,绝不屈服。不管在监狱里如何遭受虐待,不管在法庭上受到多大压力,也不管在庭外和解过程中控方提出什么交换条件,他始终坚持自己的清白。在退役时,他声明,这并不是斗争的结束,因为他还没有得到军方的道歉和赔偿。
      美国是个提倡和实行“个人自由”的社会,没有人“替天行道”,政府对许多事情采取“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遇到什么问题,首先都要靠自己。如果自己顶不住,放弃了,那么什么人也帮不上忙。
      
      三、华人要和其他族裔团结起来,为维护自己的人权而奋斗。
      在美国,要维护华人的权益,只凭个人奋斗还不行。首先,华人自己要团结起来;其次,要同其他族裔联合起来。余百康被捕后,他的家人向曾经营救王建展(王建展冤案见本刊2004年第1期,该案现已成功地平反)的华裔人士林树荣求助。经林树荣积极联络,由王建展委员会、美华协会、亚美法律援助处等团体发起,于2004年2月成立了“为余百康伸冤行动小组”。声援这一行动的还有北美伊斯兰教的代表卡罗、美国伊斯兰关系协会纽约分会执行总监肯卡等非华裔人士。这个行动小组在平反余百康冤案中起了重要作用,帮助余向各有关方面申冤,联络各族裔人权组织和热心社团,旁听审判,监督司法机关公正依法办案等等。前述纽约市议员和各族裔社团对余百康的大力声援,都与行动小组的联络和推动有关。
      
      四、要善于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美国是个法制国家,尽管美国的法制也存在若干缺点,但是毕竟比较成熟。特别是冤案,本身就是执法出了问题,所以还得依靠法律来解决。这就必须善于运用法律这个武器。余百康聘请的律师和“行动小组”中的法律界人士,功不可没。
      
      五、要善于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求公道。
      美国的华文媒体《侨报》、《世界日报》、《星岛日报》、《明报》和美国中文电视, 自始至终连续追踪报道此事,并发表评论,仗义执言。美国主流媒体《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也多次进行报道,主持公道。《西雅图时报》还发表系列报道,揭穿军方是如何制造这一冤案的。在美国,媒体具有巨大影响力,被誉为“无冕之王”。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是有了冤屈向媒体申诉,一般是能起作用的,尽管作用可能有大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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