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躲猫猫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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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N 更新时间:2009-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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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躲猫猫事件 摘一小段新闻
继去年风靡一时的“打酱油”和“俯卧撑”之后,步入2009年的中国网民又发现了新的流行词“躲猫猫”。 这个新词背后的故事来自于中国云南省晋宁县;当地一位24岁的犯人脑部严重受伤,入院四天后死亡。当地警方给出的解释是,这位犯人在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才导致脑部受伤。 根据当地中文媒体的报导,死者李乔明涉嫌盗伐林木于2月8日被送进看守所。他原定2月16日举办婚礼,但却再也没有回来。 死者家庭无法接受当地警方给出的死亡原因。李乔明父亲对当地媒体说,他曾多次去看守所要求见儿子,但均遭到拒绝。晋宁看守所和当地警方没有回答问询。 自李乔明去世之后,“躲猫猫”这个词语就传遍了中国网络,网民们搜索这个案件的更多信息,并对结果提出了质疑。 1月28日,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
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李荞明是新进人员等各种借口,多次用拳头、拖鞋等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2月8日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李荞明被普华永猛击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12日死亡。 通过法医学家对尸体进行检验并进行死亡原因鉴定,证实李荞明系多次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为逃避罪责,共谋编造了李荞明系在玩“躲猫猫”游戏过程中,不慎头部撞墙致死的虚假事实。张厚华等人的犯罪事实及其串供行为已有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报告及同监室所有在押人员的供述等证据证实。
20日上午,昆明市晋宁县公安局向网友、媒体代表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公布对“躲猫猫”事件的调查结果时,晋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也在场,他表示检方初步调查表明:8日下午,晋宁县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普某某、李荞明等人在玩游戏时,因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的头部左侧,致使李荞明头部右前额撞击在监室门框上受伤,李荞明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27日正式公布的检察结论中,“玩游戏”关键词被更改成“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检察机关发言人刘小凯表示,这是由于其同监室关押人员串供、建立攻守同盟,使案件调查侦查产生很大困难,为及时向媒体公布,检方在未调查完毕的情况下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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