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该概念也应该简写为“建立过程叫移动”,所以平衡移动的方向和过程的建立有关。
说到这里,应该给一个总结了。产生这两种观点的根本原因一是教材的不统一,由于写教材的作者对化学平衡的理解不同,定义不同,出现了不同的概念,二是一线的老师对概念的理解不同,也产生了不同的看法。看了这几年有关化学平衡移动的文章,两种观点各抒己见,谁也说服不了谁。我觉得,两者在源头上,也就是定义上就产生了分歧,他们都用自己的定义来说明理解定义后面引出的问题,就当然觉得自己的有道理,所以讨论了几十年,两者无法统一认识。正由于两者说得都有道理,让新教材的编写者也感到头痛,所以现在的新教材干脆连化学平衡移动的概念都不下了。如果没有从源头上解决概念统一的问题,即使再讨论几百年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必须要统一思想,有两种方案:一种是用状态论,但中学范围就不讲勒夏特列原理,或者对勒夏特列原理进行补充说明,指出勒夏特列原理的适用范围。第二种就是用过程论,由于勒夏特列原理判据、速率判据和QC判据都和过程论一致,所以处理比较简单,只要把化学平衡移动的概念定下来就可以了。
我是倾向于用过程论的,因为用状态论引起的问题太多了,我们中学主要是用勒夏特列原理来说明平衡移动的方向的,而状态论和勒夏特列原理没有完全一致,用状态论就有很多例子和勒夏特列原理矛盾,就需要做很多补充说明,这样容易给学生带来困惑,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选择简单易懂的过程论呢?就好象我们把黑板叫“黑板刷”,把黑板刷叫“黑板”也不是不可以,但这样的话,对“板”和“刷”所表示的意义我们又要重新定义,那不是很麻烦吗?
客观上谈,全国对状态论的研究并不透彻,我认为还有很多漏洞,不成熟(个人观点)。状态论是从百分含量或转化率的角度来谈平衡转化的问题的,那就要讲量的问题,我看了有关状态论的很多文章,大都没有从量的角度来谈,在这里,我提出个人的几点疑问。在前面我已经提到了用百分含量来说明平衡移动的方向的局限性了,下面主要从量的角度谈谈用转化率来判断平衡移动方向的弊端。状态论者对用转化率来说明平衡移动的方向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刚开始认为反应物转化率增大,平衡右移,反应物转化率降低,平衡左移,但马上有人指出,对反应A(g)+B(g)C(g)+D(g)来说,增加A的浓度,A的转化率减少,B的转化率增大了,平衡到底往哪边移动?有老师(或文章)这样解释:对A来说是平衡左移,对B来说平衡右移,那我们做题的时候怎么选择方向呢,难道标准答案选哪个方向都算正确?后来有文章就指出:只要有一种反应物的转化率增大,平衡就向右移动,比如对反应A(g)+B(g)C(g)+D(g)来说,增加A的浓度,A的转化率虽然减少,但B的转化率增大了,所以平衡右移,但我有疑问:那平衡左移又怎么确定呢?没有一篇文章提到这个问题。难道是只要有一种反应物的转化率降低就平衡左移吗?那肯定不行,那和才提的例子就有矛盾了,那就只好改成:如果所有反应物的转化率都降低才能说明平衡左移。这样只怕学生会提出问题,为什么平衡右移只要有一种反应物的转化率增大就行,平衡左移却要所有的都降低呢?好吧,就算平衡左移需要所有反应物的转化率都降低,我们也可以通过定量计算举出有矛盾的例子来,比如,对体积定为1L的反应A(g)+B(g)C(g)+D(g)来说,若投入2.00molA和2.00molB,达平衡时各组分的物质的量都为1.00mol,A、B的转化率都为50.0%,此时计算出平衡常数K=1,若在此平衡时,抽出0.50mol的A来,根据平衡常数可以计算出达新平衡时A为0.643mol,B为1.143mol,C、D都为0.857mol,A的转化率为(1.50-0.643)÷1.50=57.1%,B的的转化率为(2.00-1.143)÷2.00=42.9%,A、B的转化率一个增大,一个减少,平衡到底往哪里移动呢?真是让人纠结啊!另外,新教材不仅没有给出化学平衡移动的概念,却多加了一句话:“如果有利于增大产物的比率,可以说成是平衡向右移动;反之亦然”,如果产物的比率是指平衡时某产物的物质的量与反应物完全转化时产生该产物的物质的量之比的话,那按产物的比率来算,若投入2.00molA和2.00molB,达平衡时产物的比率为50.0%,抽出0.50mol的A后,达新平衡时,产物的比率为57.1%,产物的比率增大,平衡应该右移,但根据勒夏特列原理,平衡应该左移,还是产生矛盾。并且我对课本的这句话表示疑惑,什么叫“可以说成”,难道我也“可以不说成”?方向问题是一个确定的问题,难道还存在突左突右的可能,那不是让学生更加难以适从。我在和持状态论的同事讨论的过程中,提出了很多问题,每当我提出一个新的问题,状态论者就只好拿出一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