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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6日,微软公司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最高法院拒绝美国司法部提出的由该院直接审理微软垄断案的请求,同时要求将此案交由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先行审理。
微软提出上述要求的理由主要有三点:
第一,审查微软一案大量复杂的记录是一项极为繁重的工作,这一工作不应由最高法院来承担。另外,最高法院不应放弃由中级上诉法院审理而带来的许多好处。
第二,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法官托马斯·杰克逊在此案的审理和判决方面存在许多错误,而纠正事实性错误不是最高法院的责任。
第三,杰克逊在审理微软一案期间和之后接受许多记者的采访,发表了许多“生硬的评论”,这使得杰克逊的公正性大有问题。微软公司认为,由于杰克逊在审理和判决方面的错误以及他的公正性问题,必须推翻他的判决。
微软垄断始于1998年5月,美国司法部和20个州(南卡罗来纳州后来退出)联合提出诉讼,控告微软公司违反美国的反垄断法。杰克逊F2000年6月7日判决将微软公司分割为两家独立的公司,以纠正该公司的反竞争商业行为,同时他还对微软的商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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