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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楠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西班牙此次能够成功追讨回文物的最主要原因是,确定了这艘沉船是一艘军舰,并且位于公海上。军舰是国家财产,是必须要归还给所属国西班牙的;而公海本身没有归属地,不能判定船只属于其他国家。西班牙此次的成功也归功于他们请到了美国律师,当地的律师更加了解该国法律,也更容易找到有利的法律依据。
海外文物追讨在国际上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然而国际法对于这一领域的规定却非常模糊,这是造成我国海外文物追讨困难的最根本原因。目前,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文物追讨案例一直争议不断,主要是因为无法确定文物为国家还是私人所有,这是判定文物归属的最重要条件。国有财产必须归还,而私有文物可以以国家的名义追讨,但在归属地问题上的争议仍旧较大。对于海洋文物来说,文物处在公海中,则为公共所有,但如果处在国家领海中,则文物应属于领海的国家。同时,各种海洋法律和公约对于海洋文物的归属也有非常细致的划分,这些法规都可能使文物归属产生争议。
正因为国际法律方面的缺失,律师成为案件成败的关键。目前我国律师在处理国际案件上经验技巧不足,也相对欠缺国际相关法律和其他国家法律的知识储备。所以如果在这类国际案例中,能够有外国律师参与其中,与我国律师配合起来,可能会取得更好的结果。
此次西班牙的成功案例在国际上非常少见,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可能会推动国际法在这一领域的发展。虽然众多案例都不能直接套用此次的经验,但是在国际社会一致认同的情况下,此次的追讨成功可以成为推动国际社会共同解决文物追讨问题的重要参考。
(责任编辑:丁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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