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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不觉中被食用?本应环环相扣的“监管链”究竟断在哪儿?如何从源头上确保百姓的“餐桌安全”?
让人忧心如焚的是,“人命关天”的事却缺乏有效监督。其实不是没人管,“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个环节都有“重兵防守”,工商、卫生、质检、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近10个部门都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可是这条监管链的“空隙”却大得惊人。在这些部门后面,有食品标准、产品质量、食品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农药管理、动物防疫等20部以上的专业性法律法规。然而,数量众多的法律规范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则体系。监管链条上的“多龙治水”,导致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有些法规成了“部门法”。由于有关部门利益色彩太重,有费可收的,则多头管理,争分“ 蛋糕”;有责无利或责大于利的,则抢扔“山芋”,推诿扯皮。这不仅增加了食品监管的执法成本,更容易造成执法漏洞,严重削弱监管的有效性。 <页码:[1] [2] [3] [4] [5] [6] 第3页、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