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昨日,记者获悉,《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性别选择性流产、引产将在我省被禁止。据悉,该《条例》也是我省第一部有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门性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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