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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实施均由医疗机构完成,部分医疗机构获取器官的途径和方式尚不规范。此外,受医疗保障水平所限,我国器官移植相关费用及后期免疫抑制药物费用绝大部分由患者个人负担,虽然有些患者具有器官移植的适应症,但是由于经济承受能力低,无力负担移植相关费用,无法得到及时治疗。
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定专家工作组主任赵玉沛告诉记者,未来我国将探索建立器官捐献登记和分配的共享信息网络。通过社会宣传改变人们的器官捐献的传统观念,宣扬人道主义互助精神,增加人体器官来源;提供便捷的器官捐献登记途径,方便公民自愿捐献器官;通过建立人体器官分配的共享信息网络,提高器官分配的公平性和利用效率。对人体器官的摘取、分配、使用等环节都要责任明晰、程序明确、确保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实施,严禁暗箱操作,及时堵塞漏洞。
实施“脑死亡标准”将推动人体器官移植
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面临的另一个主要伦理问题是“是否实行脑死亡标准”。专家认为,推行脑死亡标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脑死亡标准的采用将会极大地推动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可以使成千上万的脏器衰竭患者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但是,在我国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呼吸、心跳停止作为广泛采取的死亡标准,在人们的心目中已根深蒂固,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脑死亡标准在 页码:[1] [2] [3] [4] [5] [6] 第3页、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