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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看来,仅“搞掂”药剂科主任显然不够,于是“回扣链”就节节延伸。
作为阳城医院会计,陈红梅(已判刑)的职责是制定医院全年收入预算和支出计划、银行结算等,似乎与药品买卖并无干系。药品销售商为了能及时办理汇款,不影响资金周转,也把她列为“回扣链”中的一环。仅在2005年到2006年3月间,陈红梅就多次收受回扣共6.4万元。
同样与药品销售联系看似微小的库房保管,也是“回扣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因负责办理药品入库等手续,仓库保管员赵立新(已判刑)于2005年至2006年3月间收受回扣5.4万元。
医生所得回扣的多寡则由其开出的处方中药品数量决定。阳城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董志诚说,药品积压时,销售商就会提高医生回扣比例。由于牵涉医生人数众多等原因,阳城县检察院未对医生立案侦查,只限令阳城医院医生在48小时内将所收回扣上交。阳城医院院长陈益民告诉记者,50多名医生如期交出了回扣共计50余万元。
“公布的回扣数额和涉及人数都是很保守的数字。”董志诚说,被查处的两家药品企业所售药品只占阳城医院药品 页码:[1] [2] [3] [4] [5] [6] 第4页、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