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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产业,很难在面向市场之前逃离于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外。按常理,对这些丰厚利益的行业和产业的监管,可以使相关的管理部门从中获取一定程度的监管收益,它们应该积极争取管理权才对。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会出现盲区呢?
究其可能存在的原因,一是多头监管的多方,难以达到监管责任分配和监管利益归属的协商共赢,难以形成一致的定性协议。所以,“习惯性”监管滞后情况就发生了;二是这些行业和产业的巨大利益空间存在,是建立在比较大的风险,或者是有待科技、时间验证合理性的基础之上的。比如“如烟”的存在,在定性的结论没有被权威认定之前,监管部门的监管,就存在着利益风险。在这样的风险超越他们的能力范围,或者是他们不愿意承担的时候,“盲区”就在推诿和扯皮间诞生了。三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想法———监管部门和利益行业、产业间形成有固有的“利益共享”模式———你存在、谋取公众利益无妨,但要对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贡”。这样不但可以享受现成的利益分成,即便一旦出现问题,也大可以让行业和产业背负所有责任,一推了事。当然,在当今的整体社会环境下,此种状况的存在怕极为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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