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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烟”的广告却一直出现在各家卫视上。“‘如烟’不属于烟草,而是属于戒烟产品。”袁军表示,“烟草产品指的是有烟草原料和与烟草相关的专用机械,烟草企业从不承认类似‘如烟’这样的产品属于烟草范围。”据了解,《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烟草专卖品仅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没有“如烟”这一产品。
“目前这个产品不算食品,也不属于药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郑春元表示,“如果是‘戒烟药品’,那就是归食药监局管理。现在有些产品的边界还不是很清楚,也许今后会逐渐清晰起来。”据了解,在国外,“如烟”这类烟碱替代疗法的产品都划归为药品类别。在英国,尼古丁替代疗法的产品则属于处方药在药店进行销售。而在一些欧洲国家,不含烟草的尼古丁产品在药房销售,供烟民选择作为戒烟产品使用。
而在2002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批准了5种帮助戒除尼古丁瘾的产品,其中4种产品即尼古丁口香糖、吸入剂、鼻用喷剂和尼古丁贴膏都含有少量的、有助于抵抗戒烟症状的尼古丁。
然而,据赛波特公司网站公布,“如烟”具备“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辽宁省药品检验所、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北京谱尼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疾控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等多个国家权威机构多达十四项的检测。”袁田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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