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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亡的祥兴元年,而绝不是《癸辛杂识》所说的至元二十二年,因为这时“版图必已定,法制必已明”,盗掘皇帝陵寝者必定依法“就戮”,谁敢冒死妄为呢?有两件事可以为证:(1)僧侣欲发掘南宋皇帝陵寝,“时有宋陵使中官罗铣者,犹守陵不去,与之极力争执,为泽率凶徒痛,胁之以刃,令人拥而逐之。铣力敌不能,犹拒地大哭”。这说明当时元兵虽已攻陷浙江,但南宋尚未灭亡,否则,守陵人罗铣肯定不会有如此忠于宋帝而过激的举动的。(2)《元史》记载:至元二十一年(1284)九月,朝廷“以江南总摄杨琏真加发宋陵冢所收金银宝器修天衣寺”。《明史》亦有“真珈败,其资皆籍于官”的记录。既然至元二十一年朝廷用从杨琏真珈那里籍没的资财修建天衣寺,这表明此前杨琏真珈已经被诛,那么他盗掘宋六陵的时间又怎么可能会在至元二十二年呢?清代的《越中杂识》所载宋六陵被盗的文字虽较详备,却只是元至清初各书相关资料的未加考证的糅合,其中,盗掘陵墓的时间等系照抄《癸辛杂识》的,故舛误在所难免。同为清代编纂的、史料价值甚高的《续资治通鉴》,将南宋皇帝陵寝被盗的时间记为至元十五年十二月,而所述“籍嘉木扬喇勒智(旧作杨琏真珈)发宋陵所收金银宝器修天衣寺” 页码:[1] [2] [3] [4] [5] [6] 第3页、共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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