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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责成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天津市社会办医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对圣爱医院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曙光医院等6个医疗机构被查出违法行医
北方网消息通讯员邵晓君):2月25日,天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今晚报》、《城市快报》刊发的部分医疗广告为线索,组织南开区、红桥区和河东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曙光医院、武警8631部队医院门诊部、河东区永康医院、南开区红十字医院、红桥区杏林医院和天津红桥西站皮肤病专科医院等六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未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人流手术,并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在“今晚报”上刊登“超导可视无痛人流手术”广告;
2、从事B超检查的一名医生,超《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
3、两名妇科医生《医师执业证书》没有依法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
在执法人员监督检查中,该院负责 页码:[1] [2] [3] [4] [5] [6] [7] 第4页、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