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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六类规范草案已于1997年9月提交讨论。
在该草案中规定了六类系统的可用信道带宽为200MHz(以达到标准中最大频率下的正ACR规定)。在1998年1月举行的会议上,其它信道参数也被提交讨论。在1998年5月举行的会议上,ISO/IEC达成了总协定,支持这些信道参数。
凡是六类规范所认可的布线系统都必须满足标准中所规定的在最坏情况下操作环境的要求,因此,最终用户应保证布线系统能够满足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最坏情况下的信道性能。
标准中规定的最坏情况下铜线信道链路长度为100米,其中有90米的水平电缆(实心导线)、10米的绞合连线(用于工作区、跳线和设备连线)和四个连接器,如图1所示。这一定义允许在配线间内使用一个交叉连接,在开放式办公室布线系统中使用一个可选的归并点。
六类性能承诺
许多布线系统厂商都声称能够提供符合六类标准性能要求的布线产品,但是我们建议最终用户在选择布线系统前,不要轻信厂商的承诺,因为市场上的许多产品并不能满足在最坏情况下的信道性能。页码:[1] [2] [3] [4] [5] 第2页、共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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