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中的主题选项卡,然后单击应用。
您对主题做出的更改保存为“以前的主题名称(更改)”。此名称显示在主题列表中,而且它是您对主题进行修改时(但在用新名称保存之前)的默认主题名称。
5. 单击另存为。
6. 在另存为对话框中,为您的新主题键入一个名称(例如,MyNewTheme),然后单击保存。
7. 单击确定。
此新主题将显示在主题列表中并应用到您的桌面。
新的主题以 .theme 为文件扩展名(例如,MyNewTheme.theme)保存在“我的文档”文件夹中。若要打开“我的文档”文件夹,请单击开始,然后单击我的文档。
删除桌面主题
可以删除任何您创建的、从 CD-ROM 安装的或从 Internet 下载的主题。不可以删除 Windows XP 自带的主题,如&页码:[1] [2] [3] [4] [5] 第4页、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