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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向所在高校交纳“管理费”、“基金”等各种不合理费用的通知》指出,高校附属医院与高校都是独立核算、自主开展业务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法人实体,两者之间发生的资源占用或经济活动,应本着公平对等、有偿服务的原则,合理界定两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切实维护双方的经济利益。对于不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继续以“管理费”、“基金”等名义向所在高校交纳各种不合理费用的附属医院,将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很多医院反映其所属高校给其下达‘每年上交多少钱’的任务。”1月11日下午,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从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来讲,这种经济关系首先就不合理,因为高校及附属医院双方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此次发布的通知是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和理顺医院和高校间的经济关系的举措。
“医院上交给高校的钱从哪来?”毛群安指出,医院的收入来自它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医院为了交钱会加大创收力度,所以钱主要是从广大患者身上来,而目前老百姓普遍反映“看病难看病贵”,如果这个通知得以执行,应该能对“看病贵”起到相对缓解作用。国家对医院的投入是不 页码:[1] [2] [3] [4] [5] [6] 第2页、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