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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样定义公共场所过于苛刻。”
“像提高烟草价格,提高烟草税收,禁止烟草广告,禁止烟草商赞助,烟盒上标警示语,打击烟草走私,这么多问题、这么多利益纠葛,不是一个《条例》能容纳的。必须要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参与国家控烟立法工作的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说,“因为中国签署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具有国际法性质,新的法规是要用国内法的形式执行这个国际法。”
据他介绍,目前已经成立了一个立法的预筹备小组,暂时由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疾控司、控烟办公室官员,以及各界专家组成,随着工作的开展还会涉及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爱委会以及发改委等部门。
据了解,目前烟草行业的部分企业已经获悉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动态,并开始摆出反对或讨价还价的姿态。
“烟草行业已经通过政府渠道向我们传递信息,表示能否不搞立法,”崔小波说,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中国作为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必须要以配套的法规履行公约。
他介绍,有些企业提出,在立法中能否尽量按照最低标准执行,例如,允许烟草商打出“低焦油”、“柔和”、“低毒”,甚至宣传保健功能。
“这些都是谎言,这些语句在专门法中都将被禁止。我们立法必须严格按照公约执行。 页码:[1] [2] [3] [4] [5] [6] 第5页、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