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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医疗服务格局;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的制度;控制大医院的盲目扩张和盲目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扩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四)改革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决定》要求,理顺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要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
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医疗机构不分隶属关系,由当地政府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体制,这是管办分开的基本内容;改革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实施药品收入分开,遏制大处方、滥开药等不良行为;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检查设备收费标准;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公立医疗机构收支管理,纠正公立医疗机构盲目创收倾向。
(五)加快药品生产流通和监管体制改革。
《决定》要求,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药服务监管,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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