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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搭钱又白费劲。”这位患者家属的想法代表了绝大多数“闹医院”患者的心理。
据介绍,2003年我省医疗鉴定收费标准出台,首次鉴定(市、地级)每例2200元(哈市每例3000元);再次鉴定(省级鉴定)每例3200元。按照规定在申请鉴定的时候这笔费用得由申请人预先支付。然而这笔钱对于一些外来工,或者一些为给家人治病早已债台高筑、倾家荡产的患者家属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哈市一家公立医院的院长告诉记者,真正因为医院违反操作常规、延误抢救而导致病人死亡的事件只占小部分,大部分患者的死亡是疾病发展的正常结果。但一些不理解的病人家属只要抓住医院一点儿把柄,就有了“闹”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医院完全没有过错,但家属在医院大闹后,医院顾及形象和秩序会做出让步,这也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尝到了甜头。
还有一个原因是医患之间缺乏沟通和信任。省医学会秘书长杜广洲指出,在那些没有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纠纷中,剔除行内人偏袒的因素,其实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医患缺乏沟通造成的。有医院管理人员认为,医生和患者往往就差了那么一句话,这句话可能是一句解 页码:[1] [2] [3] [4] [5] [6] 第5页、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