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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陆丰市人,原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在今年4月26日罗耀星被刑事拘留的3天后, 蔡汉港步上司的“后尘”,被检察机关拘留随即被逮捕。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2年6月至2006年2月间,蔡汉港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疫苗组全面工作和疫苗订购、推广及货款回笼过程中,伙同上司罗耀星,先后多次收受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等疫苗经销商给予的贿赂款,共计1162万元,蔡汉港从中分得455万元,其中219万元被蔡用于公务活动支出,实际所得贿赂款近236万元。
喊冤 上司利用 收钱不是受贿
“大部分都不是事实,我不是受贿”!昨日庭审中,蔡汉港自始至终认为自己是“冤枉”的。按照他的说法,钱确实是收了这么多,但每次要么是他和罗一起去疫苗经销商约定的地点收,要么是罗叫他去收。“我事先一点都不知道是什么钱,反正是领导叫去的,不去又不好”,蔡汉港称。
而在每次收完钱之后,蔡汉港总会分得一部分,4年下来,累计有455万之 页码:[1] [2] [3] [4] [5] 第3页、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