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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致)。
以国家财政的钱或者由政府直接接收的国外的钱给违法的卖淫行为提供安全套,于理亦似不当,只对有限的政府试点覆盖人群发给安全套,致使这种做法的效果于全国性的防治艾滋病的作用有限。准官员对“小姐”只管戴套,不管生存,也使“小姐”很难真正相信他们。至于以准官员身份和“小姐”“同伴”相称(准官员们在做行为干预时就是这样和“小姐”相称的),殊属不伦。
其实,在一个多元的社会里,阻断艾滋病的性传播,是以“禁欲”“忠贞”为当,还是以倡导“百分之百安全套”为当,不同人尽可各执己见;在不违法治原则,不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况下,尽可以各行其是。只是政府系统及有官员或者是准官员、类官员身份的人却不是什么都可说,都可做的。一些事,政府给民间以空间,支持民间去做即可,直接管得过多,规定得过细,倒麻烦了。另外,不管是对艾滋病还是对其他问题,我们能不能有自己的更适应于本土的创造呢?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李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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