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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时发现,部分地区的工商、质监等负有具体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存在“无事抢着管、有事躲着跑”现象,个别监管干部“怕麻烦、怕引火烧身”,对涉及百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索性撒手不管。这在监管小作坊、无证无照食品企业过程中表现尤为突出,各个监管部门以“我们没有发证,所以不用承担责任”为由,互相推卸责任。
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的一家生产 月饼小作坊,用三年前已经破产的庐江食品厂的卫生许可证,生产标有庐江食品厂厂名和卫生许可证的劣质月饼,此事在2005年中秋节前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庐江县委县政府的重视,而各个部门间相互推诿。在“由谁查处,由谁承担监管失职责任”问题上,卫生、质监、工商三个部门打起了口水仗,都以没有发证,拒不查处,最后庐江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