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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局管理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旦涉及有实质内容的协调监管难度较大的时候,会出现具体职能部门顶牛、推诿、拖拉状况,比方说,开个某项食品安全的协调会,要求是工商、质监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来,最后来参加会议的往往只是科室的副职;在行使综合监管职能时,工商、质监等实权部门凭什么听你的?凭什么把自己的权力拱手送给你?
浙江食品学会理事长励建荣认为,虽然国务院赋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等职权,但如何行使职权并没有细化,缺乏可操作性。
一位质监干部说:“不能片面说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的干部不配合、不支持食药局的工作,关键是让食药局去协调、监督平级甚至更高一级,同时拥有具体监管权力的职能部门,效果不理想是正常的,这也是食药局‘马小’难以拉动职能部门‘大车’现象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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