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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伤害不仅是企业自身,甚至会对整个行业有影响。”
事实也确实如此,就在今年11月1日,国家新执行的医疗机构不得刊登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 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和无痛人工流产内容的医疗广告时,医疗行业已经进行了一轮的洗牌,不少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已经提前进入了“寒冬”。
“这次新出台的《办法》还将会使一批不规范的医疗机构淘汰。”11月29日,与会的8家医院负责人表示,从明年1月1日,它们将开始严格执行新《办法》,并呼吁同行积极参与。
法规相关条款引发争议
在当天的会上,8家医院负责人除倡议行业严格执行新《办法》外,还在研讨会上对新《办法》相关条款引出了争议。
争议最大的内容是,《办法》在第六条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和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但在第七条规 页码:[1] [2] [3] [4] [5] [6] 第3页、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