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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回答也是不置可否,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卫生部相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月已开始对医疗广告进行清理,很多的具体细节问题是卫生部和工商局以及医疗机构都将共同面对的,将在清理过程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于医疗广告到底怎么才叫规范,各省级主管部门会在终审时把好关。
对于是否可以出现科普知识或其他一些《办法》没有准许也没有禁止的内容,这位人士表示,没有见到具体的广告版面,不好发表意见,但是总的说来,类似于民法中“没有涉及的就是没有禁止的”道理,如果广告中刊登了《办法》中没有准许也没有禁止的内容,只要这些内容没有夹杂和隐藏《办法》中明确禁止的内容,应该是不违规的。例如单纯的科普知识,只要医疗机构愿意刊登,也是无伤大雅的。他认为记者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希望记者把这个问题带到12月10日卫生部的新闻发布会上去,他表示,卫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作为《办法》的发布方,将在执行过程中对《办法》进行不断审视,努力倾听各方的意见和声音。他还希望民营医院和社区医院靠口碑和服务争取顾客,而不要把过多精力放在广告上,因为医院本身是公益性机构。
记者就此还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专门研究卫生法律法规的孙东东,他认为《办法》已经规定得很细致,少数医疗机构有这样的疑惑,有可能是没有认真学习领悟,而一些不正规的医疗机构也 页码:[1] [2] [3] [4] [5] [6] 第5页、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