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认为,一是处罚机制偏软,罚款的上限太低;二是在罚款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太大,极有可能连区区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都不了了之。这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以罚为主”的“打击”行为,简直是在“培育”造假者。
有关专家认为,应完善处罚机制,除了重罚违法者外,还应该结合《刑法》相关规定,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同时建立类似“黑名单”制度,让利欲熏心的企业主“一次违法、终身出局”,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
怪现象之三:小马拉大车
2003年,全国各级政府在原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行使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对重大事故查处三项职能,目的是更好地监管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
但是,如今一些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经常戏称食药局是“调研局”、“宣传局”,对于监管、协调实质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基本上是“无能为力”。安徽省一位基层食药局管理干部将这种普遍存在的现状形容为食药局“小马拉大车”现象。
安徽、浙江基层食药系统干部说,机构的成立是一个巨大进步,但食药局成立三年来,宣传教育还是目前的主要工作,一是组织元旦、春节的食品安全宣传月,第二是组织暑期大学生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其他如综合监管、查处安全事件基本 页码:[1] [2] [3] [4] [5] [6] 第5页、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