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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活体摘取器官并不为现行法律所认可3

    的成功概率尚未达到理想的安全程度,有些所谓“成功率”,也仅以5年成活率为标准。从一个健康人身上移植一个器官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身上,其所取得的效益与活体器官移植所造成的伤害及付出相比,远未达到人们所期望的要求。

      供体会终身受伤

      张教授说:“尽管表面看来提供器官的人健康没有受到特别大的影响,但是其生命质量已经严重下降。一旦受到其他外来风险或者疾病风险,这个供体的生命就可能造成危险。”“提供器官的一方,从医学的角度已经形成伤残。而他终身残疾换来的也许是亲属短则几天,通常数年、最多十多年的生命而已。从生命的意义来看,不应当由年幼者给年长者提供器官,尤其是不能由子女给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器官移植,因为这样做没有太大的意义。”目前,还是从生命伦理角度进行考量,都应当选择生命质量较高、生命力较强的受体进行移植。

      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国现行法律将造成重要器官的缺失、部分缺失或造成重要器官功能大部丧失或损害的作为“重伤”或“轻伤”的鉴定标准。故医生从活体上摘取器官,便有可能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每一例器官移植手术中,医生都会让器官的供体签订一个同意提供器官的协议书。但是,从法律上讲,这个协议有可能只是个无效协议。

      《人体器官移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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