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胶南市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今年7月,将所有镇卫生院的业务管理权、经营管理权、人事聘用权划归人民医院、中医院、开发区医院三家市级医院进行管理,市财政承担乡镇医务人员的所有保险,取消市内转诊制度,农民自主择医,医药费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了50%以上,全部就地结报。对全市新型农民合作医疗用药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全市药品价格整体下降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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