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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过高的大型设备检查费用,降低药品价格,缩小药费在医疗机构中的收入比重,加快医院从“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方向的良性转变,既兼顾到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又要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慎重决策医疗服务价格。这次提出的调整内容,对与百姓关系密切的基本医疗项目价格,如注射费、诊查费等,将在进一步进行听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对群众高度重视、社会影响大的医疗服务项目,经成本监审后,将会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逐步疏导价格矛盾。调价项目成熟一个调整一个,不成熟的坚决不出台。
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促进城市社区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利用价格杠杆,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引进竞争机制,满足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实现“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方便群众”的目标。积极促进“单病种”限价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价格,扩大“单病种”限价实施范围,使“单病种”价格在前3年费用的基础上下降5%以上。同时,对 卫生部门提出的门诊人均费用零增长,住院人均费用增幅较前两年下降2个百分点;实施“药占比”上限控制措施;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网上集中采购的探索;检验、大型设备等检查项目试行同城互认。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力争年底前公布降低省医保目录中563种非处方药品的价格。
在降价方式上,采取按药品类别全面降价的方法,避免医疗单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