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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刊发的《脑瘫患儿为何难讨公道》一文,披露了安徽两级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国家级司法鉴定单位认为有伪造或篡改嫌疑的关键证据(病历)未查清真伪、重要事实未调查清楚。
2.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据地方行政法规(安徽省医疗事故处理细则)不让原告方查阅、复制原始病历。
3.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书证的规定,以病历复印件作为定案依据。
4.合肥中院委托作司法鉴定时,隐匿16页病历未送检,病历有可能对医院不利。
5.一审开庭审理后,5张有可能影响审理结果的病历原件不翼而飞。
6.法院的判决书表述过于简单,无论从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的角度来分析,均得不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本报记者 何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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