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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组成的评估工作组,于2006年3月至7月对2003年启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运行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本次评估收集了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57个第一批试点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县医院和238个乡镇卫生院的机构资料,以及17个省32个县19195户(共69208人)的入户调查资料和1471人的补充调查资料,并在18个县开展了典型调查,进行了近500人(次)的深入访谈或专题小组讨论。分为4个专题评估小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服务提供方、医疗服务需方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相结合情况)对资料进行了系统分析和研究,并撰写了专题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评估组完成了总的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推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范管理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基金运转安全,制度运行平稳,农村居民医疗服务利用率明显改善,医药负担有所减轻,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有所增强,促进了农村卫生的发展。
评估组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组织体系、筹资机制、资金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框架和基本原则,是在总结历史教训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符合大多数农村实际 页码:[1] [2] [3] [4] [5] [6] 第3页、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