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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现供职中国建设银行,他以银行规定在职人员不能私自接受媒体采访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但是刘建昌表示,作为一篇论文,他在数据采集和统计方法上都是严谨的。他采用的数据都是当地统计局发布的“真实数据”,在论文中他对统计方法、统计口径也有一些说明,“但是在报上发表的时候这部分被简略了”。刘建昌表示,虽然“有些具体数值可能会有所出入,但是我的结论还是可信的,特别是排名靠前的几个城市”。
在刘建昌的文章中,他以各地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个人消费信贷余额为依据,计算了上海、北京、天津、深圳、宁波、杭州等城市的家庭债务比例。其中,上海家庭的债务比例高达155%%,北京达到122%%,青岛、杭州和深圳等城市也达到了90%左右。而与之进行比较的是2003年美国家庭债务的比例,在刘建昌的文章中,采用的是金融债务比率(=家庭债务余额/家庭可支配收入的百分比)的数据,为115%%。
刘建昌的文章发表后,引起了媒体关注和专家质疑。据11月8日《羊城晚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徐茂魁教授,和中国社科院页码:[1] [2] [3] [4] [5] 第2页、共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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