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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调处医患纠纷探索新模式:设立第三方调处站4

      后来,在长辛店医院的要求下,长辛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经过一周时间,调解员前后四五次找到苏女士调解,最后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卢民说,这件事后,他开始考虑建立一种长效的方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医院建立一个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机构。

      最早与长辛店医院接触的是卢民和他的同事贾娜。贾娜回忆,当初他们把成立调处站的想法与院方沟通后,还和一个副院长达成了口头协议。

      按照最初的设想,定好试点医院后,他们就把牌匾挂上,然后在医院显著处设置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指引标志,然后投放一些申请表。表格上有姓名、电话、入院时间、争议缘由等项目。

      贾娜说,把牌子挂到医院,一方面是告诉患者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可去调处站寻求解决;另一方面,也说明长辛店医院对患者是真诚的。“如果你对咱们医院的治疗服务不满意,可以去调处站啊。”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或者院方都可填表申请调解。

      收到表后,调处站会马上召集站内成员,及时和医患双方分开见面,并对符合调解范围的纠纷依法进行调查、主持调解,对达成一致意见的,经当事人要求制作调解协议书。

      贾娜说,依据工作章程,调处站除了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在原单位工作,若有调处申请,他们才组织起来开展工作,而且所有工作都是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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