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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500种(国家定价的464种、省定价的1000余种),占市场份额的40%左右,其他大部分药品是由企业自主确定价格的。
二、药价执行现状
现行价格是2001年制定的。应该说,近年来国家开展的以降低药品价格为核心的治理整顿工作,在减轻城乡居民医药费负担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五年来,国家降低了近千种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在20%以上。。那为什么群众对药品降价的感觉并不明显,认为没有得到实惠呢?
第一,国家定价药品在降价,而部分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价格不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降低药品价格的效果。
第二,政府降低药价难以一步到位。药价涉及药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各方利益,为了平衡各方利益,降价只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第三,不同人群对药品降价的感受不一样。对于慢性病患者,由于长期服用某些药品,对这些药品价格的下降感受明显;但对于急症患者,由于不经常使用某些药品,缺乏对比分析的基础,对价格的变化就没有明显的感受。
第四,用药结构和水平的变化也影响患者负担水平。随着科技进步,新药不断出现,其价格一般较高。因此,即使在药价下降的情况下,由于用药水平的提高,药品实际支出费用不一定会下降。 页码:[1] [2] [3] [4] [5] [6] [7] [8] 第3页、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