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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为价格折扣和回扣高低的竞争,药价成本中超过50%是在流通中产生的。
第二,地方物价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物价管理部门由于受人力、技术力量等制约,对药品这个点多量大的特殊行业、特殊商品的价格监督管理处于被动无奈状态。
第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尚待规范完善。从1999年《招标投标法》颁布执行,推动了2000年我国药品集中采购的全面推广,其目的是为了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但实行数年后,人们发现医院价格仍在持续上涨,医院将招标所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留给自己,患者并没有得到实惠。同时,由于招投标办法不规范、手续繁琐,医药企业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千辛万苦中标投进去的药品,因医生不开低价中标药品,用不了多久就会自动退出医院。
第四,对国家降价药品的流通与使用环节监督不力或不到位,可能出现弃用或同类药品替代现象。
四、建议与思考
价格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调节生产和消费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价格是各种因素的综合反映,价格反映失真,往往与形成这种价格的体制有关。我们必须加大体制改革力度,突破阻碍合理价格形成的桎梏,为形成合理的药品价格创造条件,为此,提出如下改革建议:
(一)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实行医药 页码:[1] [2] [3] [4] [5] [6] [7] [8] 第6页、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