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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等。政府发函答应撤销教育部、卫生部的布告,请愿团各回各地,转过年的1931年1月,布告的规定还是执行了。
此后一次次更大规模的请愿,结果都是失败。
幸存的国医馆
1931年有一个国医馆幸而成立,是一个半学术、半行政的组织,“以采用科学方法整理中国医药改善疗病及制药方法为宗旨”,其中理事包含了当时的所有名医,理事长是陈立夫。蹊跷的是,这个国医馆是经由全国医药团体联合会提议成立的,在国医馆成立的同时,全国医药团体联合会却被解散。这时的中西医之争已被卷入国民党的政治斗争。
国医馆曾有过一项统一病名的工作计划,要求全国医师在三个月内一律按照经审定的病名录使用统一病名。国医原来的病名不合科学,“天下事物只有一个真是,西医病名既立于科学基础上,今若新造病名,必不能异于西医”。这个理由当然不会为中医接受,争论再起。香港中华国医学会的名医何佩瑜电告全国医界:“国医先哲根据大自然气候变迁以立病名,是从种病之因着想。西医根据解剖学、细菌学、生理学以立病名,是从得病之果着想。有因然后有果,此国医之翘然独异处,若弃此病名,无异将国医学术根本推翻矣。”中医们持续半年的争辩促使国医馆收回了建议。
1943年后,国医馆最终为中医争取到了合法办学地位,也促成了医师法。此后反中医的事端多以小规模形式出现,尤其以1946年最为频繁。1月,杭州卫生局在中医执照上附加规定“不准之用西药以及注射器具,违则吊销执照,撤销资格”。2月,上海教育部取缔了上海中医学校好新中国医学院,上海中国医学院也被勒令停办。6月,南京卫生署规定中医不得再称医师,否定了医师法。11月,上海举行中医考试,不准中医学校毕业生参加。南京政府卫生会议决议,严禁中医使用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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