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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以前的中医辛酸史6

    先公开批评北洋政府的医学教育政策,并指责清末民初两次制订学制都以日本体制为蓝本,日本早在明治维新就已推行废除中医的政策,不列中医的意图无非是效法日本。这就是近代医史上的“教育系统漏列中医案”。

      1913年,京师医学会代表要求将中医列入医学教育系统,教育总长汪大燮在接见代表时,第一次公开提出废除中医中药说法。他“决意今后废去中医,不用中药。所请立案一节,难以照准”。远在江西的当局就真的颁布了取缔中医的章程。随后,教育部公布了“大学规程”、“医学专门学校规程”和“药学专门学校规程”,仍摒中医于政府教育体系之外。理由是中医不合教育原则,此后,中医争取办学权利的请愿一直持续到1949年。

      第一次请愿

      教育部的规程公布后,上海余伯陶等中医联络各省中医征集意见,之后全国19个省市的中医界以及同仁堂、西鹤年堂等药业人士,组织了“医药救亡请愿团”,推举代表进京请愿,力请将中医纳入学系,保存中医中药。民众第一次听到废除中医药的说法,抗议政府弃中扬西的政策从医界延伸到民间舆论。

      中医界的第一次请愿以失败结束。教育部坚持原规程,辩解说中医“非最新学说”、“非具有完全科学知识”,中医的请求被当作“庸议”驳回。1922年3月,北洋政府由内务部又颁布了一个《管理医士暂行规则》,要给医士发开业执照,医生要开业必须经当地警察厅考试合格才能领有证明文件。上海有一些中医抗议:审查医士资格应由医学会或推出各地名医主试,而不是由警察厅主试;他们开会通知全市医生拒领执照。会后派代表请愿,要求内务部取消《医士规则》,内务部这一次接受请求,暂缓实施《医士规则》。

      1916年:正面论辩开始

      1916年,有两个西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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