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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亦没有证据证明原告试药后存在身体健康的损害后果。所以,认定被告医院及药厂的试药行为,没有构成对原告的身体伤害,但是两被告在履行说明义务时存在过失。由于药物试验自愿性,原告可随时决定是继续参加还是退出试验,而被告鼓楼医院未向原告进行任何说明,因此判决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万元,被告药厂对此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试药规则变为“游戏”规则
郭朝斌并不是第一个打 维权官司的“试药人”,近年来,“试药”引起的纷争不断,且多以试药人败诉告终。2005年浙江海宁一名试药人沈新连的死亡,使一项历时3年,涉及593名试药者的“跨国人体试药”活动浮出水面。结论是非法试药,官司却败诉。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每年有八百多种新药进行人体试验,每种药需要30名左右的试药人员。直接参与试药的相关人员有数万名,如果算上大面积的采样对象,至少在50万名以上。中国已成全球最大的新药临床试验基地。但试药人的知情权、健康权却难以得到保障。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针对人体试验方面的法律,对 页码:[1] [2] [3] [4] [5] [6] [7] 第3页、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