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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国假日办总值班室受理的涉及旅行社团款纠纷投诉主要情况的通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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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今年“十一”黄金周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旅游局的周密部署以及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和相关经营接待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旅游安全和秩序明显好于往年,旅游接待和效益创了历年黄金周新高,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预期目标。 从9月30日13时至10月8日8时,全国假日办总值班室共接听咨询和投诉电话698个。其中,受理的投诉电话为417个。在417个投诉中,涉及旅行社116个,景区点102个,宾馆旅店49个;公路及水运60个,民航25个,铁路13个;购物17个,餐饮15个,娱乐11个,其它9个。 从全国假日办总值班室受理涉及旅行社的投诉中反映出,仍有极少数旅行社无视国家旅游局关于“三不准”(即不准因旅行社之间合同纠纷 “甩客”、“甩团”;不准因合同纠纷扣留“人质”特别是扣留旅游者;不准旅行社工作人员在与游客发生纠纷时态度蛮横,激化矛盾、酿成更大事端)的通知要求,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发生因债务或合同纠纷而损害旅游者利益的事情。 现将全国假日办总值班室汇总整理的《关于“十一”黄金周期间受理的涉及旅行社团款纠纷投诉的主要情况》予以通报,请相关省(区、市)旅游局(委)对涉及本辖区被投诉的旅行社的问题进行调查页码:[1] [2] [3] [4] [5] [6] 第1页、共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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