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2006年9月20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子菁诉安徽省立医院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开庭再审,最高人民法
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庭审中,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三处:安徽省立医院对陈子菁的护理是否有过错;院方实施抢救后对陈子菁的补钙治
疗是否有误;修改的病历是否真实可信。
由于本案错综复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当庭未作出判决,将择日宣判。但很多参加庭审的人士都认为,“陈
子菁诉安徽省立医院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该画上句号了。E
页码:[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第12页、共1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