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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公立医院股份改制:卫生局与地方政府博弈5

    困人口医疗救治,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医疗支边、支农、援外,医学教育、科研,继承发展传统医药学等任务。

      王传中副处长说,省卫生厅明文规定,各地县最有实力的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传染病、精神病医院,血站和急救中心以及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绝对不能改制,更不能一卖了之。我们一直主张这些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改制并不是产权改制,因为这些公立医疗机构承担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医疗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重要医学研究、教育任务的职责。

      “在确保办好上述医疗机构的前提下,我们主张对少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改制。”王传中副处长说,应该有社会资源参与,并进行改制的是指那些资源配置不合理、区域性重复的公立医院。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形式的改革,平稳有序地改制为社会办非盈利性或盈利性医疗机构。

      河南省政府和卫生厅态度非常明确: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政府主导是前提,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搞活,绝不是弱化政府的卫生职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是一种调控手段,目的是扩大卫生资源总量,增强发展活力和服务能力,不是政府卸包袱、减负担,绝不是搞“民进国退”。

      2006年7月23日,河南省副省长王菊梅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坦言,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充分认识医疗机构的社会功能,将医院体制改革片面理解为改制和市场化、商业化,政府投入水平过低,迫使医院主要靠医疗收入保持运转,这是导致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群众“看病贵”问题的重要原因。

      河南省卫生厅的红头文件并没有遏止住这些公立医疗机构被“卖掉”的趋势。“我们只是业务指导部门,我们管不了院长的‘帽子’,更不能支配地方政府。”省卫生厅一位中层领导说,“地方政府要把这些公立医疗机构卖掉,我们对他们的这种做法没有任何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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