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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解读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意见7

    才进社区的具体措施。一是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到艰苦边远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二是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根据实际情况,对在社区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给予适当倾斜。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三是鼓励和组织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四是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有关专业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十、关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

      中编办、财政部、卫生部、民政部于2006年8月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编制标准指导意见》,提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国家只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再核定人员编制。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服务万名居民,可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暂按1:1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总编制的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首先从卫生机构现有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

      十一、关于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卫生部、中医药局2006年6月印发《关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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