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在网上发帖呼吁,监督和检查营养餐供餐公司。他在给记者的电子邮件中说,“虽然各大快餐公司都明争暗斗,但是统一到最后的利润是相同的。不过也有不要命的快餐公司,他们敢给学校1.5—2元。”
9月7日,北京市学生营养餐管理办公室主任肖燕平说:“企业为了相互竞争,会给学校一些回扣。我们内部掌握一个5%,只要你不出圈,不超过5%,我们只是批评教育。”
但是对于这5%管理费恶性膨胀的问题,肖燕平的说法是:即使知道,也无法查处。
至于送餐企业给学校送水果、洗窗帘,肖燕平认为,如果公司愿意让利,这也无可厚非。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杜松彭认为,学校收企业回扣比乱收费性质更恶劣,“这是从学生嘴里抠(钱)。”
“餐虫”的空间
教委“基本认可这样的业务关系存在。而学校也免除了选择企业的负担。”
这尚不是“5%”变化多端的全部。活跃于学校领导与企业之间的“餐虫”不仅拿走了中介费用,也成为校领导本人收取“回扣”的通道。
曾做过营养餐企业调查的尹先生说,不少供餐企业在给学校一些“好处”之外,还会给学校领导部分“回扣”,有的是直接贿赂,有的就是通过“餐虫”。数家供餐公司证实这一说法。
在给人大代表的回复中,北京市教委将“餐虫”定义为:社会上以为供餐企业介绍学校餐份为职业的人,或者叫职业中介经纪人。
北京市教委认为,这些人(“餐虫”)发挥自己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熟悉的优势,在为供餐企业推荐餐份的同时,收取一定的业务费用。供餐企业节省了本单位业务人员的开支成本,因此,“基本认可这样的业务关系存在。而学校也免除了选择企业的负担。”
页码:[1] [2] [3] [4] [5] [6] [7] [8] [9] [10] 第7页、共10页 |